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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是增加巡查次数,每周至少巡查3次,确保对违法占地行为早发现、早制止、早上报;二是增加巡查范围,明确巡查目标、区域和责任,确保每一个村、每条路都有责任人,避免管理上出现“死角”;三是明确巡查考核制度,实行巡查责任制追究和考核制度,按照责任分工,职责明确的要求进行考核;四是扩大监管队伍,充分发挥村级协管员的作用,积极动员乡村干部学法用法护法,看守好辖区土地;五是开展联合执法,结合派出所、联防队、乡包村干部开展联合巡查、联合执法,克服违法占地行为发现迟、发现难、执法难的现象,确保第一时间发现、第一时间制止、第一时间上报土地违法行为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