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ww.wzgtzy.gov.cn          网站地图  设为主页  收藏本站
           现在位置:首页 >> 关于我局
 
主要职责
来源:    日期:2008-10-10    责任编辑:    点击
 

根据《中共武陟县委武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<武陟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>的通知》(武文[201054号),设立武陟县国土资源局,为县政府工作部门。

一、职责调整

(一)取消已由县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。

(二)加强土地供需调控和总量平衡,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。

(三)加强国土规划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。

(四)加强矿产资源规划和合理开发利用管理,强化对资源回采率和资源综合利用率的监管。

二、主要职责

(一)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全县土地资源、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职责。贯彻执行国家、省、市有关土地、矿产资源及测绘管理的法律、法规和政策;拟定全县管理、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、矿产资源、测绘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和有关地方性政策;按照国家、省市有关技术标准、规程要求制定全县土地、矿产资源管理的规范性操作程序和办法;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。

(二)承担优化配置全县国土资源的职责。编制实施全县国土规划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、地质科技规划、其他国土资源专项规划以及土地利用年度计划,指导、审核全县各级国土规划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其他国土资源专项规划。参与经县政府报市政府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核。确定和批准设立县级矿产资源开发规划区。

(三)负责规范全县国土资源权属管理。依法保护土地资源、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,组织查处违法案件、调处权属纠纷、指导土地确权;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和地质资料的收集、整理、共享与汇交管理,提供社会查询服务。

(四)承担全县耕地保护的职责,贯彻落实国家耕地保护法律、法规和政策,确保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;指导和监督全县未利用土地开发、土地整理、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工作。负责全县耕地保护、基本农田划定和保护、土地开发、整理、复垦工作;承担经县政府报市政府、省政府、国务院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、报批工作。

(五)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县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。负责全县土地资源调查、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、地籍调查、土地确权、土地定级和登记、地籍测绘等工作;负责全县国有土地、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休土地使用权的登记、发证工作。

(六)负责全县的测绘管理工作。编制全县基础测绘规划、计划并组织实施;负责全县测量标志保护和测绘成果管理;负责全县各类测绘单位资格认证上报和测绘任务登记工作;监督管理地籍测量质量,确认地籍测绘成果;负责全县测绘行业技术培训、质量管理、科技开发工作;依法查处测绘违法案件。负责全县的测绘、坐标系统的建立、修正及保护工作;负责测绘成果档案的管理工作。

(七)承担全县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职责。负责全县土地的统一征用、划拨和出让工作;负责全县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、作价入股、转让、租赁、抵押、交易以及政府收购、储备等工作。会同农业部门监督管理全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。

(八)负责组织全县基准地价、标定地价的调整确定工作,落实基准地价、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,承办评估后土地使用权价格的确认工作。

(九)负责全县地质勘查和矿产资源勘查、开发、利用和保护工作。组织实施全县地质调查评价和矿产资源勘查,管理地质勘查资质、地质资料和地质勘查成果;依法合理配置矿主资源,负责采矿登记发证管理工作,负责采矿权租赁(承包)经营审批,负责有关储量报告的审核及开发利用方案的核准工作;参与区域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的制定及实施。维护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,推行矿产资源有偿开采使用制度;依法对采矿权转让进行审查;调处采矿权属纠纷;对矿产资源包括地下水的勘查、开发、利用各保护进行监督管理。

(十)承担全县地质环境保护工作,组织编制地质环境保护、监测及地质灾害防治规划、计划,参与编制县环境保护规划;组织、协调、监督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工作。

(十一)组织协调地质工作的对外交流,参与有关中外合资、合作与外资在我县区域内开展的矿产资源开发项目;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参加有关国际组织的重大活动。

(十二)组织、指导全县土地、矿产资源管理及测绘管理的科学技术工作及法律、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;组织协调县地质科技项目的实施;负责全县土地、矿产资源及测绘管理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工作。

(十三)指导全县有关土地、矿产资源管理方面的信访工作,负责办理全县土地、矿产资源管理的信访案件。

(十四)监督、检查国家、省、市和县财政拨付的国土经费、专项经费及其他资金的使用情况。

(十五)承办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的行政许可、审批、审核、标准等事项。

(十六)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三、内设机构

根据上述职责,县国土资源局内设6个职能股(室)。

(一)办公室. 负责目标管理、文电、会务、机要、档案等工作;承担信息、宣传、安全保密、网络管理、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、计划生育等工作;负责机关行政管理、资产管理、后勤保障、综合业务等工作;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领导班子建设;负责机关、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、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;组织实施全县国土资源系统教育培训工作;承担国土资源专项收入征缴管理工作;承担上级拨付的有关工作经费、专项资金、基金的管理工作和部门预决算、政府采购、国库集中支付内部审计工作;负责机关财务工作;监管直属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工作。

(二)规划调控与科技股(行政事项服务股)。开展全县国土资源经济形势监测与分析,研究提出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及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;组织拟定全县国土综合开发利用的政策措施,并组织实施;编制和实施县级国土规划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及其相关专项规划;指导全县各乡镇国土规划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,承办县、乡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核、报批工作;负责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方案的编制与执行;负责全县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和上报工作;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县国土资源科技发展规划;组织实施重大科技计划;承担全县国土资源科技成果管理工作;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,对各类规划适时提出调整建议。

负责统一受理(办理)送达行政许可事项;负责审核受理材料,催办督办有关行政事项办理进度,协调有关股室及部门处理许可事项报批过程中的有关问题。

(三)地籍与测绘管理股。负责全县土地资源现状调查、地籍调查、变更调查及土地统计工作;指导全市土地确权、登记、发证和权属纠纷调处、地籍信息系统建立完善等工作。承办全县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登记、发证和权属变更、权属纠纷调处和确定权属工作;组织、管理全县的测绘工作,编制全县基础测绘规划、计划并组织实施;负责全县测量标志的保护和全县测绘成果的管理工作;负责全县基础测绘项目及大型测绘工程项目的审核、报批和成果验收工作;承办全县各类测绘单位资格审查、认证上报和测绘任务登记工作;监督管理测绘成果质量;负责全县测绘行业技术培训、质量管理、科技开发工作;负责全县的测绘、坐标系统的建立、修正及保护工作;负责测绘成果档案的管理工作。

(四)执法监察股。组织对全县贯彻执行土地、矿产资源及测绘法律、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;负责对全县国土资源开发利用具体行为的监督检查;依法组织查处全县重大土地、矿产及测绘违法案件;负责全县国土资源系统信访工作,承担群众来信来访办理工作;负责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工作;组织开展全县国土资源有关政策法规调研,组织拟定全县有关国土资源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;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;承担国土资源管理方面法律、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,推进全县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;承担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等工作。

(五)用地耕保股。贯彻落实国家耕地保护的各项法律法规政策;组织落实全县耕地保护的各项工作;监督检查基本农田保护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落实情况,承担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的有关工作。指导、监督、检查全县基本农田划定工作;负责全县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及占补平衡项目的审查、立项、验收及指导、监督等工作;负责承办全县土地的农用地转用、征收征用工作的组织、报批工作;监督、指导、检查全县征地补偿安置工作;负责建设项目施工及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审批工作;参与国家、省、市重点项目涉及建设用地事项的协调、服务和指导工作。

(六)土地利用股。负责全县国有土地利用管理工作;组织承办全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、转让、出租、抵押、作价入股等工作;指导全县国有土地资产处置的审核、报批工作;组织全县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;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。

四、人员编制

县国土资源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1名。其中:局长1名,副局长2名,纪检组长1名。股级领导职数6名。

五、其他事项

(一)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。县国土资源局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,县水利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、河势稳定、堤防安全负责,县交通运输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。由县水利局牵头,会同县国土资源局、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,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,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;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要充分发挥交通运输部门执法机构的作用。

(二)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,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

六、附则

本规定由武陟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,其调整由武陟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01025

 

 

     

Copyright © 2008 武陟县国土资源局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