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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陟县国土资源局服务承诺
一、认真履行职能,严格依法行政,增强服务意识,转变工作作风,努力为经济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服务。
二、实行首问负责制。凡第一位工作人员对服务对旬提出的问题和要办的业务,属于自己业务范围内的要认真办理。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,要引导服务对象找有关部门办理。
三、实行政务公开。要向社会公开工作职能和职责范围,行政审批项目法律依据和办事程序,收费项目及依据;审批结果。
四、实施“阳光工程”。全面实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公开出让制度;乙类矿产一律采取招标挂牌办法。
五、文明执法,依法办案。对群众反映的国土资源信访事项,15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是否受理。受理的信访事项在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。情况复杂的,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,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,但延长期限不超过30日。
六、加强国土资源管理队伍建设。禁止“乱收费、乱罚款、乱摊派”和“吃拿卡要”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人员不得接受管理对象的钱物礼品和宴请;不得参加管理对象出资的各种娱乐休闲和旅游活动;不得让管理对象报销应由单位或个人负但的费用。
七、实行“窗口办文”制度。对符合条件、资料齐备的行政审批事项,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办结。
八、文明办公,热情服务。对上门群众热情接待,耐心解答问题,不推诿、不刁难,恪官运亨通职业道德。
九、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。对违反承诺行为的,可向县国土资源局纪检组投诉,对签署真实姓名的投诉,15日内向投诉人员反馈查办结果。 |